5.1
存取控制
- 1限制對資訊及資訊處理設施之存取。
- 2確保授權使用者得以存取,並避免系統及服務的未授權存取。
- 3令使用者對保全其鑑別資訊負責。
- 4防止系統及應用遭未經授權存取。
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,確保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以提供本公司之業務持續運作環境,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特定此政策規範。
所謂資訊安全係將管理程序及安全防護技術應用於各項資訊作業,包含作業執行時所使用之各項資訊系統軟、硬體設備、存放各種資訊及資料之檔案媒體及經由列表機所列印之各式報表,以確保資訊蒐集、處理、傳送、儲存及流通之安全。
強化本公司的資訊安全管理,建立「資訊發展,以安全為基礎」之觀念,確保客戶及同仁資料處理之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務使本公司資料之處理全程均獲安全保障,提供安全穩定及高效率之資訊服務。